关于开展2010年度考核评比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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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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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盐技师院委[2011]1号


各系处:

根据盐人社[2010]356号“关于《全市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核评比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度考核评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院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绩效考核为重点,突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全面考核各系处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贯彻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实绩。通过严格认真的考核评比,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奖勤罚懒,鞭策和激励全体教职员工勤奋务实、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为全面完成新一年各项工作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二、考核内容及方法

1、对各系处的考核。以学院主要领导与各系处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规定要求和学院下达的各阶段重要工作任务为主要考核内容,结合每月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时分行政和教学系两组。对教学系要重点考核教学科研创新、校企合作、执行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对行政处室要重点考核落实全院中心工作、推进“三项服务”、 执行制度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各系处要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打分并提出明年工作设想。

2、对教学系任课教师和行政处室任课教师(含2010年度新进教师)的考核。主要考核其师德师风建设、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实绩等。具体方法是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系处主要考核其师德师风、言传身教、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教务教研处负责考核其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估处考核其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3、对行政工作人员的考核。主要考核其履行职责、服务态度、行为规范、执行制度、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方法是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考核,教师兼任行管工作的参加所在处室和教学系双重考核。行管人员兼任教学的教学质量由教学系负责考核。

各系处根据个人小结和结合月度工作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各系处负责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初定考核结果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处汇总经院领导研究确定。凡在学院工作不满6个月和见习期人员,不定格次,只参加个人小结。

三、民主评议党员

以各支部为单位,各支部负责人组织实施。大体步骤为:

1、每位党员均要书写个人小结。重点小结一年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的活动,坚持党性锻炼和修养,完成学院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认格。

2、召开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议,党员个人小结与“创先争优”的党员承诺点评相结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各支部根据党员个人认格和党内外群众评议情况,研究确定党员格次,并将民主评议情况书面汇报组织工作人事处。

长期病休党员不参加评议;退休党员和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定格次。

四、评比指标

1、先进集体的评比,分别评选3名教学系和行政处室为先进集体。被“一票否决”的系处,不参加先进集体的评比。

2、中层干部及教职工考核评比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市人社局规定,事业单位优秀等次人员数额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集三等功。根据学院人员构成特点,对考核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合同制人员,按15%的比例评定先进个人。受局党委表彰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和院党委表彰不重复。

3、民主评议党员的优秀等次比例为5%(按2010年度党员年报人数为基数)。

五、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负责全院考核工作,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按各自分工负责相关系处的考核成绩工作。组织人事处承担全院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

六、几点要求

1、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各系处要统筹兼顾,时间上从紧从前安排,确保在2011年1月15日完成优秀人次推荐和考核工作。

2、各系处和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总结一年的工作,成绩要反映,问题要找准,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3、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评优推优过程中既要实事求是、认真评议,又要发扬风格、服从大局。要评出风格,评出精神,努力营造积极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浓烈氛围。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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