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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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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技师院工〔2011〕8号
各分工会: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我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11年5月上旬举行,现将大会代表选举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当选条件
1.“两代会”代表应为学院在职教职工。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院纪院规。
3.热爱职教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4.自觉服从服务学院改革、发展工作的大局,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集体,在本系处教学考核及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能代表职工群众反映情况和要求,积极参加“两会”的各项活动,在教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6.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二、代表名额比例
1.根据相关规定,“两代会”代表应以分工会为单位,自下而上按比例产生。
2.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选举时应考虑女教职工和工人代表的比例。
3.全院在职教职工总人数为665人,代表数占现有在职教职工的12%。正式代表为80人,其中教师代表不低于60%。
三、代表产生办法
以各分工会为选举单位,在党总支及机关党支部的支持下,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采用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各选举单位自下而上提名并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人数应为代表的1.2倍),报送“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组织工作组,然后召开职工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职工大会时,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在岗)的五分之四以上选举方为有效。候选人得票超过与会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四、代表产生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各党总支、机关各支部、分工会即可酝酿、选举,并且填好代表登记表,截止时间为4月28日上午11:00。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代表登记表.doc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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