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教职工生活特困补助的通知
-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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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办公室
行政各处室、教学系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关心我院特困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做好今年年底的“送温暖”工作,现将2011年教职工生活特困补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申请生活特困补助的基本条件:
1、教职工本人家庭平均生活费在盐城市“低保线”以下,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个人承担自费医疗开支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3、教职工本人当年遭遇重大天灾人祸,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二、行政各处室、教学系各分工会进行特困教职工的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教职工个人申请,经行政各处室主任、教学系各分工会主席审签,审核后的人选统一填写“教职工特困补助申报表”,并签署有关意见后将表格反馈到校工会。
2、由院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评议,报院领导确定学校特困补助人员及金额。
三、严格把握条件,实事求是,突出特困,困难状况要有数据和说明,申请表格要填写齐全,不得空栏。真正把“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
四、各行政各处室、教学系各分工会的申报工作2011年12月28日前完成。本学期放假前,下发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款。
联系电话:68661108 联系人:树群
特此通知。
院工会
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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