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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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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办公室
盐技师院办函[2010]26号
各相关系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广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增强全体同学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营造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在五月份广泛开展“法制唱响校园”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4日—5月27日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开展国旗下讲话,对“法制唱响校园”活动作出全面部署;
2、编印《法律法规学习材料》手册,并组织学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3、学院网站(室外视频)、广播站、蓝海风等宣传窗口开辟“法制唱响校园”讨论专栏,对活动的广泛开展进行深入地报道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开展“八个一”主题教育活动:
(1)学院聘任法制副校长,各教学系聘任法制辅导员;
(2)利用升旗仪式作“法制唱响校园”专题国旗下讲话;
(3)邀请法制教育学家做一次“法在身边”专题讲座;
(4)收看一次获刑人员“现身说法”法制教育专题片;
(5)各班级结合校园实际开展一次“与法同行”主题班会,各教学系推荐优秀班级作学院主题班会交流;
(6)各班级出一期“法制与安全”宣传主题黑板报;
(7)开展一项“我与法规”专题征文活动;
(8)进行一次“法规在心中”知识测试。
2、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如借阅法制书籍、收听法制新闻、法制网络等优势,主动剖析犯罪案例,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积极撰写心得体会。要求每班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交教学系,由各教学系评选出3-5篇优秀作品报团委评审。
(三)总结考核阶段
各班级要深刻总结班级具体做法和特色推介,各教学系根据整个活动完成情况5月底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学生处。学院根据检查情况及测验结果,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班级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组织领导
成立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吕成鹰同志任组长,孙茂之、王东生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及各教学系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四、相关要求
各教学系要结合实际,根据学院制定的“法制唱响校园”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活动,开展富有系部特色的法制教育活动,推动学院“法制唱响校园”活动的全面开展。要结合班级实际,自始至终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讨论和消化吸收《法律法规学习材料》,积极参与到学院和教学系组织的既定活动中去。学院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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