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私藏和携带管制刀具的公告
-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7-03-07
- 点击:2064
- 来源:安全保卫处
结合公安部、人社部、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活动,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校内环境,学院安全保卫处特制定此公告。
管制刀具的范围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违反管制刀具治安管理的行为,应视情给予拘留、罚款或者警告处罚,并依法没收管制刀具。如果学生中有管制刀具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发现学生有携带管制刀具行为时,要立即主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或班主任老师;
二、以身作则,自觉杜绝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刀具行为;
三、发现有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刀具行为时,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110”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视情予以奖励。
安全保卫处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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