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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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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适应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职业变化的应变能力,促进农 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由初期的简单就业向技能就业、稳定就业和素质就业的转变,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 [2010]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苏人社发[2011]147号/苏财农[2011]51号《关于印发全 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全市开展农村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进城求职劳动者等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项通告如 下:
一、培训范围工种
对全市农村户口的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进城求职劳动者等进行专项能力、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职业工种:车工、钳工、铣工、焊工、维修电工、电子装接工、锅炉操作工、服装缝纫工、化学分析工、制冷工、保健按摩师、中式烹调师、计算机操作员、美容师、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插花员、物业管理员、家政服务员、营业员、打字员、保安员、保洁员等。
二、申报等级条件
高级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资格证书满一年,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三年;②大专及其以上本职业者,且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实习作业满1年;③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满15年或高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
中级工:具有初级证书一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作业三年(高中毕业的一年以上)。
初级工:初中以上文化,从事本专业1年以上或者无专业技能的人员需参加1~2个月短期初级工培训班。
专项能力:有求职愿望且无专业技能的可参加短期技能培训。
三、培训方式
采用全日制或利用白天、晚上、星期天、节假日,按报名人数进行滚动式培训,开班之前一星期通知到各位学员,每期考试考核按市职业鉴定中心申报的时间进行,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培训鉴定。
四、报名方法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可随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免冠二寸黑白照片四张,并填写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注册后领取学习材料。
五、咨询报名
1、盐城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市区文港北路8号,新四军纪念馆路西)
一楼咨询报名处:0515--88240626 88241224 (刘老师)
或到所在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所报名
2、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市区文港南路5号,新四军纪念馆正南)
行政大楼一楼服务大厅:68660843 13626229125(孙老师)
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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