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面开展2014年春季退役士兵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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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门相关要求,我院于5月24、25日对1100多名春季退役士兵学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
根据《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若干规定》,退役士兵在培训3个月内,由承训学校统一组织申请参加军安、人社部门联合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人申请,市、县(市、区)军安部门和承训学校审核同意后,可继续中、高级工的培训。在培训8-10个月内,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中、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请参加第2年度的顶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