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四个能力”建设,确保学院消防安全
  •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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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的有关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本学期,安全保卫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提高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内容的“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活动。十一月份,顺利通过了市消防支队对我院进行了验收。通过了验收只是说明我们做了一定的工作,冬季来临,消防安全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为此,我们要求,下一步的工作是努力做到四个提高: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各系处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教职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消除。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各系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师生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三、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广大师生员工基本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各系处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各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要使广大师生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各系处负责人要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作为当前安全防火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学期结束,学院要进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部门,安全保卫处也要定点帮助其改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全保卫处供稿

201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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