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内部案件如何正确报警
-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3-04-10
- 点击:1243
- 来源:办公室
一、学生在校园内受到人身侵害或财物被盗等,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也可视情节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院本部:66660718或68660719 ,南校区68660883或98660885)报案。
二、报案时要具体讲明案(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案(事)件基本情况、报案人基本信息及联系电话。
三、涉案金额较大或情况紧急的,可以直接向大洋派出所或110报警台报案。一般性案(事)件由各教学系直接处理,跨系或涉外案件由保卫、学生处牵头查处。
四、首先发现案(事)件者要保护好现场。不要轻易进入现场清点或翻动物品,有利于办案人员勘查到破案的证据。
五、报案人要尽可能地保存好涉案证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网上聊天信息、受侵害的电脑硬盘等等。
六、因个人违反学院有关现金及贵重物品保管规定的而造成损失的,原则上由班主任直接负责处理。安全保卫部门要全力协助侦破,尽可能地挽回受害人的损失。
七、报案人反映的情况必须客观属实,否则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安全保卫处供稿
2012.3.15
- 上一篇:关于开展“元旦”安全检查的通知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