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安全检查的通知
  •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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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办公室

各系处:

为切实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五一”前后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做好近期安全和稳定工作方面的会议及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文明班级、平安校园为载体,以强化职能处室和各系安全管理职能为抓手,深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检查重点

1、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和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情况。

2、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3、安全用电情况,包括电器设备、线路的检修、管理和办公场所、学生宿舍及实习车间实验室的安全用电。

4、食品卫生和后勤设施安全,包括食堂、超市卫生安全和锅炉房、配电间安全运行情况。

5、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包括校舍安全和实习实验设备、宿舍生活设施安全情况。

6、运动会期间的安全,包括体育设施安全,平时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安全措施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

2012年4月18日至5月5日。

四、检查方法

1、自查自纠阶段(4月18日-22日)

各系处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确保检查到每一个班级、每一间宿舍、每一个实验实习工位,做到自查要细、自纠要实、迅速整改。自查自纠结束后,各系要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经系主任签字后于23日11:00前将书面材料报安全保卫处,需要行政处室协助整改的,同时报相关职能处室。

2、职能处室督查阶段(4月23日-25日)

各职能处室要成立督查组,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安全隐患,于26日10:00前将督查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安全保卫处。

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的安全检查。学生处负责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情况,同时督查各系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情况。后勤保障处负责检查用电安全及食堂、超市、医务室、浴室、锅炉房、配电房安全。资产管理处负责检查校舍安全、电梯安全运行情况及围墙、天桥、通向顶层平台通道等公共部位的安全情况。教务教研处负责检查体育活动设施安全情况,确保运动会安全有序进行;督查各系实习实验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实习实验设施的安全运行,包括实习实验用电安全、化学危险品和机械刮刀的安全管理等;检查对口单招校区的安全情况。安全保卫处负责检查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监控设施和门卫值班情况。

3、检查和总结整改阶段(4月26日-5月5日)

4月26日15:00在15楼会议室召开职能处室及各系负责人会议,集中汇报交流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和具体整改要求。

4月27日,学院组织全面检查,分成两组分别检查南北校区,人员分组名单见附件。

五、检查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系处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克服思想松懈和侥幸心理,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稳定发展。安全检查情况列入系处月度考核。

2、落实责任,严格追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失查、漏查导致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要从严追究责任。

3、边查边改,消除隐患。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认真记录,摸清底数,立即落实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提请领导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安全。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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