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修改与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意见》的座谈会
  •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4-07-09
  • 点击:1066
  • 来源:办公室

为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服务水平,促进学院各项事业持续发展,学院于626日、28日和74日分别召开了教师(班主任)、行政、教学系负责人等层面座谈会。院长吕成鹰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党委副书记汤习成出席会议。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分别就《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意见》试行一年的情况作了通报和解读。来自全院各个层面的68名教职工代表参加座谈

吕成鹰指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是一件利于广大教职员工的大事、好事,好事必须要办好!在修改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意见》工作中,一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发展中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的现状,要研讨课时预算制的改革办法,推进定岗定编定员,解决好教学资源合理分配的矛盾;充分认识到新时期的事业单位正面临全面深化改革,国家专门出台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于今年71正式施行,所有事业人员同样参与社会保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聘用制度转向合同用人,实施重实绩、重贡献的绩效工资。近期市政府对各单位事业人员实施全面清理,我院有4人按规定已被解聘。全体党员干部要做改革的引导者和执行者,要从全院大局角度思考问题,注重掌握政策、宣传政策,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和管理好教职工。二要科学修改试行的《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意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既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又要认真修改明显存在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三要综合各个层面座谈会的意见抓紧由下而上的修改。具体由七个教学系、教务教研处、学生处、组织人事处分别拟定修改草稿,统一报组织人事处汇总,提请学院研讨。修改过程中可借鉴学习兄弟院校好的做法,取长补短,尽最大可能把绩效奖励工资这块“蛋糕”切好、分好,提高职工的满意度。

汤习成在座谈会上提出,绩效考核关系到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科学制定完善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突出教育教学两条线,力求做到各不个同群体的利益均衡,发挥好绩效工资考核的正能量,但不能因为“均衡”而人为均衡。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试行的《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了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充分突出了倾斜一线教师的导向,总体是可行的。但由于近几年办学规模、学生培养素质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导致教学系发展以及教学资源的不平衡,试行的实施意见在课时系数核定、教师与学生考评、业务工作量计算、行政与教学之间的差异等方面仍有不足。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服务号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