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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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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职业培训处
为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更好地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18年下半年我院继续开展高技能人才免费培训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职业
国家和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职业(工种),如汽车维修工、焊工、电工、车工、钳工、铣工、制冷工、机床装调维修工、钢筋工、砌筑工、育婴员、保育员、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等。
二、申报条件
类别 | 申报条件 |
高级工 |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文化,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且从事本职业工种8年以上。 2.技校、职中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且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3.大专及其以上本职业(工种)学历者,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以上。 4.未参加过中级工培训和考核,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15年、高中毕业从事本职业10年。 |
技师 | 一、正常晋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不满2年已满1年但持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技师学院(或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劳动保障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获省/部级前7名至15名或市级前4至10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和获得技术能手称号者。 (3)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
高级 技师 | 一、正常晋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汽车维修工、焊工、电工、车工、钳工、机床装调维修工 等职业工种): 1.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已满2年不满3年,但具有相关职业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破格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六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6名或市级前3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3)能运用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果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
三、培训方式
采取全日制或半日制方式,利用星期假日和节假日时间,开展集中培训授课。相关培训结束后,由我院统一提请省、市鉴定中心开展相应职业等级的技能鉴定考核。
四、报名办法
1.时间安排。高级工、技师培训时间:10月13日~11月16日,报名截止时间:10月10日。高级技师参加全省统考,时间暂定11月3日,培训报名截止时间:9月28日。
2.报名地点。①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行政楼一楼服务大厅(文港中路128号,新四军纪念馆南);②盐城市就业培训中心一楼咨询报名处(文港北路8号,新四军纪念馆西)。咨询热线:0515-68660843、88241224、88240626。
3.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及单位出具的相关职业(工种)年限证明原件;②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3张;③可通过网络验核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只需提供证书编号。无法通过网络验核的相关证书,需提供原件。④参加焊工培训考核的学员,需提供安全从业及教育培训情况证明材料。
五、其他
为确保培训质量,激励和提高培训学员到课率、参考率和通过率,参加免费培训鉴定学员报名时统一收取培训考核费600元, 该费用待学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全额返还。参加免费培训鉴定考核未合格学员,可免费参加下一期培训,但需按规定标准缴纳补考费用。非江苏省内企业在职人员申请参加培训的,相关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