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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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处:
根据《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苏劳社[2003]8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省厅定于2013年7月举办考评人员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考评人员资格:
1、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工、技师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
2、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熟悉了解本职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
3、持有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报名与资格审定
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向所在教学系提交申请,填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附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各教学系根据目前专业开设情况及近几年新设专业开发情况,确定申报人员、专业工种,于6月1日前汇总报技能开发处。
三、其他事项
1、根据苏职鉴函[2013]28号精神,本次培训优先考虑以下职业:美容师、美发师、化妆师、摄影师、保健按摩师、汽车营销师、家具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师、公路实验工、公路养护工、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网络课件设计师、动画绘制员、陈列展览设计员、养老护理员、花卉园艺工、无线电调试工、数字视频合成师。
2、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证卡。
3、资格审核时每人须交2张1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4、培训考核费用每人200元,食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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