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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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提高学生满意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学生餐厅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招标餐厅
院本部第一、二、三、四餐厅,南校区第五、六餐厅,承包时间为两学期(2013-2014学年度),具体以学院校历为准。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单位委托管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要有法人出具的委托证书,具有初级以上中式烹饪师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健康证明和餐饮工作管理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凡曾在本院或其他单位承包餐厅,不善于经营,不服从管理,信誉度较差、不守合同的单位谢绝报名。
3、与其他单位承包合同未结束,或在其他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已中标的谢绝报名。
4、有原发包或经营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后的现实表现及原始经营承包合同、经营实绩的相关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的遵章守纪证明。
5、饭菜供应必须满足不同地区生源的要求。
三、报名事项
1、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承包学生餐厅意愿的餐饮单位,可携带下列材料前来办理报名手续。
⑴ 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前来报名的单位在认真阅读并认可本方案之后,向学院作出安全、诚信、守法等服务承诺书,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2、报名单位经登记、填写报名表后,交纳报名费200元(不退),另须交履约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不中标者退还。并凭此收据领取招标资料进入投标会场。
3、各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原件通过初审后,自行收回保管,待投标时再带到招标现场复核。
4、每个单位限报2个餐厅,且不在同一区域,多报无效,最后只能中标一个餐厅。
5、学生餐厅装修、设备设施有偿使用等相关费用底价:
第一餐厅(本部后勤服务中心第一层) 底金19万/两学期
第二餐厅(本部后勤服务中心第二层) 底金16万/两学期
第三餐厅(本部后勤服务中心第三层) 底金13万/两学期
第四餐厅(院本部西校区餐厅) 底金18万/两学期
第五餐厅(南校区楼上) 底金12万/两学期
第六餐厅(南校区楼下) 底金14万/两学期
四、投标及中标
(一)投标
1、各单位报名资格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
2、符合资质的餐饮单位,认真测算标的进行投标活动。
3、投标程序
(1)按学生餐厅顺序进行投标报价。
(2)报价以底价为基础,实行一次性暗标报价。
(3)以1000元的整数倍为一个档次,填报价的数字要有大写和小写,以大写为准。字迹潦草、涂改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单。
(4)投标人要自觉遵守招标纪律和招标规则,如有串标或有不规范行为的,均视为废标。
4、学生餐厅投标单位在三个(不含三个)以下的不开标。学院可根据情况议标。
(二)中标
1、上一年度在盐城技师学院南北校区承包餐厅期间分别考核第一名的可在原区域选择一个食堂续包,费用按其它餐厅中标价平均比例上浮。如弃权可参与投标。
2、以投标者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平均价以上投标者均为候选人,最接近平均价的,得分为70分,其次得分为68,依此类推。
3、提供切实可行的餐厅经营工作方案(10分),方案包括安全责任、日常管理制度、服务措施、考核要求、用工人数、工资待遇等。并向院方作出承诺,如达不到餐厅工作方案要求,愿接受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具体根据方案的内容、标准、特色等方面由评委现场打分。
4、中标候选人代表单位演讲(10分),时间在五分钟以内,讲述内容为公司承包业绩、管理模式、办好餐厅的方法、措施等具体根据讲述的内容方法等由评委现场打分。
5、承包合同业绩证明(10分),具体由评委根据提供的材料现场打分。
以上各项分值累计,总分第一名的为第一中标侯选单位,依此类推。
6、在揭标后,由后勤、纪检、监察组成调查小组,对中标侯选单位进行公示和考察,倘若发现中标单位在投标时有串标或操纵某个项目弄虚作假,承包人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过的,一律取消中标资格。依次类推重新确定中标人。恶意竞争或虚报价格者,超过底价30%(含30%)的、低于底价(不含底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7、中标单位在收到学院通知后,七日内向学院一次性交清两学期承包金,签订两学期承包协议(合同)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如数交清两学期承包金和有关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8、中标者必须遵循“谁中标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每天必须亲自在场经营管理,不得转包、代包、委托他人管理,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取消承包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需开设特色窗口,必须是自主经营,并报后勤保障处批准,不得将窗口分包给别人经营。
五、承包方的职责和义务
1、承包方必须服从后勤保障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按照学院的《餐厅管理考核细则》、《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餐厅管理百分制考核办法》、《食品制作标准及价格指导表》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后勤保障处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餐厅的经营管理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要求。
2、承包方须在8月15日前向有关部门申领相关餐厅《餐饮服务证》、餐厅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所聘员工年龄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至少有两名员工具有烹饪师中级职业资格。
3、学院提供各餐厅用房和餐用具等设施设备,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人为故意损坏的按质按价赔偿。承包方自备的各种餐用具与学院无关。
4、经营范围:。必须按照后勤保障处《食品制作标准及价格指导表》制售各类饭菜、面点,禁止制作或销售凉拌菜和卤菜,禁止制作或销售各种饮料、水果、奶茶、面包、牛奶及其它未经加工直接食用的食品(酱菜除外),中、晚餐和夜市禁止销售豆浆,禁止销售隔顿、隔夜饭菜。根据学生需求,经学院批准,晚自习后可以轮流开夜市,但经营品种不得与超市相同。
5、主副食品(如米、面、油)由学院统一组织招标,肉、鸡蛋、鸡腿、肉串、粉丝、豆制品、盐、调味品、蔬菜等由后勤保障处根据各餐厅每日申报的需用量,定点采购,统一供应。承包方不得擅自进货。
6、经营者在经营业期间如涉工商、税务、卫生等手续和费用由经营者自行负责。由于经营者管理不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经营者承担全部责任,导致学院受行政处罚或经济损失,均由经营者赔偿。水电气费每月按计量和规定价格结算,在当月营业款中缴纳,全部纳入成本核算。其中洗碗机用电费减半收取,其它水电气费(含大厅电费)全额收取。
7、经营时间根据学院作息时间表和后勤保障处确定的时间执行,不得提前开饭和延长开饭时间。
8、泔脚水收入主要用于购买工人服装、卫生工具及支付打扫卫生等费用。
9、承包方经营全部收入与支出,必须独立核算立帐,每月按时上缴月报表,服从学院管理和核算。饭菜毛利润率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25%(总成本含工人工资、承包金、水电气、承包方的合理收入等),超过25%的部分与学院按5:5比例分成,每月核算兑现,每学期结清账目。
10、承包方负责责任区域卫生保洁工作,指派专人打扫餐厅,保证餐厅及其它相关区域清洁卫生,接受后勤保障处日常考核。
11、承包合同签订后,不得因区域不同、学生人数多少、学生进出校门管理或其它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中途退包,不得对学院提出任何要求。如中途退包,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2、承包期结束,承包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除考核扣发以外的部分如数退还(不计息)。
13、承包期满3日内承包方必须撤离学院,退还学院提供的一切用房、设备设施和物资用品,办好一切移交手续。如不按时移交,学院从该餐厅的营业款中每天扣除房屋租金2000元。
14、承包方及所聘用的员工工资、各种保险福利及工伤和交通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学院无关。
六、其它事宜。
1、后勤保障处负责学院应缴税款交纳,承包者负责自身营业税的交纳。
2、经营者自行购买的设备经营结束自行处理,与学院无关。购买主副食品应及时与供应商结清账目,经营往来与学院无关。
3、本方案在学院内外网站和南北两校园大门公开发布信息,发标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
4、学生餐厅管理及考核的相关制度细则、办法附后。
5、签订承包合同一式四份,后勤保障处、财务处、承包方、公证部门各一份。
6、本方案其它事宜,以招标大会上解释为准。
7、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至7月30日
(2)报名地点:市文港南路5号,盐城技师学院监察室(行政楼1110室)。
(3)联 系 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68661110 18752221966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8月2日上午9时
2、开标地点:后勤保障处办公室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纪委、监察室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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