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pple
- 时间:2017-06-25
- 点击:1065
- 来源:办公室
各系处:
根据校历安排,从7月1日起学院给放暑假,学生6月25日中午起离校。中层以上干部8月22日正式上班,全体教职员工8月23日正式上班,2017级新生8月26、27日报到,2015级初中起点五年制高技学生9月1日报到,其他学生9月10日报到,9月11日(星期一)全院正式上课并举行新学年首次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暑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教育学生认真复习、诚信考试,加大值班值宿管理力度,确保全天候全方位覆盖,严肃处理各类严重违纪行为,加强复习考试期间学生饮食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做好期末考试后的教育教学总结工作。在阅卷、登分的基础上,抓紧填写学生成绩,认真撰写学生操行评语,按时填写成绩报告单,汇总各种考核情况,及早确定学院奖励名单。
3.各系处要对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做好各类资料台账的完善工作,及时上报学期和学年数据分析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报告、本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对照档案管理要求,各类文书台账该归档的要及时上报办公室归档。
4.加强学生安全文明离校教育和假期生活自理方面的辅导。学生处要加强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禁止学生离校时乱扔、乱抛、乱画和焚烧遗弃物。各教学系要安排专人管理、专人考核,特别要注重游泳、交通、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要及时做好与所有学生家长的信息联系,确保每一个学生安全到家,并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电话告知家长,提醒家长鼓励学生在社区(村、居)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暑假期间不得滞留学生,特殊情况一律按规定申报批准,落实专人管理并签定安全责任书。除此以外,任何校区不得滞留学生或教职工。
5.认真检查教学、办公、生活场所卫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认真做好重要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以及文件资料、印章的保管工作,严防失窃和泄密事件的发生。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园环境,特别是宿舍内外、教学区域等方面的卫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纳入本月度重点考核。在不影响暑期有关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切断无人居住场所的电源、水源,各类机房及多媒体设备存放地要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各多媒体设备尽量集中存放保管,安全保卫处及相关系要专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发挥人防、技防、设施防的作用,该封闭的场所要及时贴上封条。
6.组织人事处、财务处要做好本学期绩效工资津贴及相关人员工资核准与发放工作。
二、认真做好暑假期间的重点工作
1.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搞好“七∙一”建党96周年庆祝暨表彰大会,暑期开展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系列重要活动,完成学院组织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轮岗和三级机构人员上岗工作,制定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和各类人员聘期考核方案。
2.扎实有效地做好招生工作。人人明确招生责任,全方位立体式进行品牌宣传和专业咨询介绍。招生工作处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统招录取等工作,确保完成初中毕业生计划。硬化高中生招生措施,明确阶段性招生目标任务,切实把办学优势和招生政策宣传到位,吸引高中生源积极注册报名、来校就读。主动召回毕业生培养提升技师高级技师,主动对接大中型企业,积极推进弹性学制企业职工的提升培训。
3.全方位抓好技能大赛选手集训。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电气装置项目和管道制暖项目选手集训、积极组队备战全国“振兴杯” 青年技能大赛、全国智能制造大赛及工业机器人大赛。各专家教练要精心安排,针对参赛选手集训情况,及时调整训练方案,查漏补缺,做好心理辅导。
4.精心组织好全省师资高级技师研修班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充分发挥全国全省师资培训基地作用,相关系处要做好充分准备,高质量地办好省级高级技师研修和合作企业职工培训,扩大社会效益。
5.认真做好教育教学方面工作。精心组织2017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和教师微课比赛,做好就业推荐学生的跟踪管理、就业企业的回访,积极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发放毕业生各类证书及学生档案。
6.切实做好暑期后勤保障重点检修和设备资产管理工作。后勤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物资维修、后勤设施设备检修以及校舍维护,教学系要维护保养教学设备设施。
7.认真做好学院食堂、超市等暑期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招投标人员参加校内外培训,确保招投标t“创文创卫”工作。在做好学院自身“创文创卫”工作的基础上,各系处和党总支要落实好党员志愿者服务挂钩社区,主动投身到全市“创文”和“创卫”复审工作中去。
9.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安全保卫处要落实好白天值班、夜间巡逻人员,落实值班人员责任,签订责任书,按规定程序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
10.及早做好新学年开学准备。各系处要相互配合,提前做好教师节总结表彰大会的各项准备,及早筹划新学年开学工作,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军训计划、教材购置计划等。
三、暑假期间其他相关要求
1.全体中层以上干部正常上班。后勤保障处、设备资产处、财务处、招生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等部门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实施轮休,确保日常工作的规范性,与机关部门工作的一致性。
2.中层正职干部两天及以上市外出差,按正常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3.7月1日起作息时间随政府机关执行。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20日
- 上一篇:2017年招生计划
- 下一篇:电气系国家级工作室添置设备招标公告